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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案例:为中医正名——月经不调调理后现宫外孕,专业辩护化解索赔纠纷

【核心提示】患者朱某某因“月经不调”长期于某中医门诊调理,后因宫外孕输卵管破裂接受手术治疗,遂以“误诊”为由起诉医院索赔。刘律师受院方委托,在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上,系统阐述中医诊疗逻辑、患者就诊行为背后的自认事实及医学常识,成功论证医院诊疗行为合理且无过错。最终,患者一方在听证会后主动撤回起诉,医院合法权益得以完满维护。

一、案情背景:长期中医调理后的意外发现

2019年4月10日,时年32岁的患者朱某某因“月经不调3年余”至医院中医科初诊。主诉月经先后不定期,此次经期延长10天未净,要求进行中医调理。接诊医师经望闻问切,诊断为“月经不调”,予疏肝调气血中药处理。

然而,5个月后,一场纠纷突如其来。患者前来投诉,称其在中医调理后,因“宫外孕输卵管破裂”在外院接受了急诊手术治疗。患者认为,初诊时接诊医师未能诊断出宫外孕,存在误诊,延误了治疗,故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。

二、案件难点与突破口

本案表面上看是典型的“不良后果索赔”,但深入分析后,刘律师发现了多个对院方有利的突破口:

  • 疾病隐匿性:早期宫外孕症状与月经不调高度相似,缺乏特异性,即便在专科门诊也易漏诊。
  • 就诊连续性:患者有长达3年、十余次的类似就诊史,均以“月经不调”为由要求中医调理。
  • 患者主动选择:患者此次及既往均主动挂中医科号,而非妇产科,其就诊行为本身传达了一种自我判断。
  • 结果必然性:宫外孕一经确诊,手术治疗是必然选择,与前期是否在中医科就诊无直接因果关系。

基于此,辩护策略的核心定为:论证中医师的诊疗行为符合常规、合理,且患者的损害后果系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,与中医诊疗行为无关。

三、听证会上的六点制胜论证

在双方共同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听证会上,刘律师代表院方发表了逻辑严密、层次分明的六点意见,成为扭转局面的关键:

1. 立足“诊疗连续性”,论证诊断合理性

“患者在过去3年内,有十多次以几乎相同的‘月经不调’理由前来就诊,且均要求中医调理。接诊医师基于长期、稳定的既往诊疗史,本次作出同样的诊断和处理,这完全符合一位临床医师的正常思维逻辑和诊疗惯性,是合理且审慎的,而非疏忽。”

2. 解读“就诊行为”,揭示患者自身认知

“一个基本事实是,患者本次及历次均是挂中医科号,而非妇产科。这一主动选择行为本身就清晰地表明,在事发当时,患者主观上认为自己面临的是‘月经不调’这一中医擅长的功能性问题,而非急症重症。医师基于患者的主诉和选择进行诊疗,并无不当。”

3. 阐明“中医门诊定位”,界定合理注意义务范围

“必须正视我国当前中医门诊的普遍现状:它是全科门诊,面向各类疾病初诊患者,并非妇产科专科门诊。要求一位中医师具备与妇产科专家同等的、对宫外孕早期极高的诊断敏感性,是超越其专业领域和通常注意义务范围的不合理要求。在初诊环节发生鉴别困难,属情理之中。”

4. 明确“患者后续义务”,划分风险责任

“医疗是一个动态过程。中医调理后若症状持续或加重,患者负有及时复诊或转诊的注意义务。患者未能及时返回医院进行进一步检查(如HCG、B超),致使宫外孕未能更早发现,此部分风险应由其自行承担,不能归咎于初诊医师。”

5. 厘清“疾病本源”,切断过错关联

“宫外孕输卵管破裂的根本原因,是受精卵在输卵管内着床发育这一病理生理过程,这是患者自身的生物学因素导致的,与医院是否诊断‘月经不调’或进行中医调理,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。”

6. 聚焦“损害结果必然性”,否定责任归属

“最关键的一点是:无论中医初诊时诊断为何,一旦宫外孕发展至输卵管破裂,手术治疗都是唯一且必然的选择。本次中医诊疗行为,并未改变宫外孕需要手术的这一最终结果。因此,医院对患者最终接受手术的损害结果,不负有法律责任。”

四、案件结果:不战而屈人之兵

刘律师的论述,有理有据,层层递进,不仅从医学上分析了疾病的复杂性,更从法律上厘清了诊疗行为的合理性、注意义务的边界以及因果关系的缺失。鉴定专家在听取双方陈述后,对院方观点的合理性予以高度重视。

最终结果:无需等待正式的鉴定文书出具,患者一方在全面评估听证会情况后,认识到其诉求缺乏法律与事实基础,主动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。医院未支付任何赔偿,该纠纷得以彻底、圆满解决。

五、律师评析:专业辩护的价值超越胜负

本案的胜诉(促使对方撤诉),其意义不仅在于为医院避免了经济损失,更在于:

  1. 捍卫了中医诊疗模式的合理性:在专科化医学时代,为全科性质的中医门诊在处理常见病、慢性病时的常规诊疗逻辑进行了有力辩护。
  2. 明确了医患双方的责任边界:清晰指出患者对自身症状的后续关注和及时复诊负有责任,医疗行为不能包揽所有健康风险。
  3. 示范了医疗纠纷的理性解决路径:通过专业、充分的听证陈述,可以让对方当事人认清事实和法律关系,从而促成纠纷的理性化解,节约了司法资源。

它提醒我们,在面对医疗损害索赔时,并非所有不良后果都必然意味着医疗过错。专业的法律分析,正是要拨开情感与结果的迷雾,精准定位法律上的“责”与“非责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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